内容 |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2016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宜阳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时间:2016年12 月31日)(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市委、共青团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提交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房间(洛阳市宜阳县宜东新区奔马城标东500米路北)。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2016年洛阳市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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