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公安局统筹组织实施,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违反计划生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在指定网站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锦屏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不纳入工勤编制,工资待遇参照公安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以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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