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016年下半年第22号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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