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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拟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合同用工)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从事岗位 台州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教师岗位,1名,工作地点:椒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态均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三)台州户籍,具体要求: 教师岗位,男女不限,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教育、语言、法制相关专业),有从事教育讲师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 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下午截止,填写《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协辅警招录登记表》(表格在台州市网上公安局www.tzga.gov.cn 的左下角“人员招募信息”栏目下载 ),或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治处805室现场报名和目测,报名时请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 (二)对符合条件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确定聘用后,按照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视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交警局工作人员年收入待遇约人民币4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 咨询联系: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0576-81895309史女士, 传真:81895150, 邮箱:tzjjfb@sina.cn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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