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长河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长河镇及周边地区(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周巷镇、庵东镇)户籍(以2017年9月4日户籍所在地为准);身体健康。同时须符合以下岗位具体要求: 1、城管协理员岗位(3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5名):性别不限,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4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取得省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 3、食品安全辅助岗位(1名):性别不限,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联系电话:63402120。 2、报名地点:长河镇组织办(镇政府408室)。 3、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 4、填写《长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5、报名合格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和举止礼仪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后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长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附:长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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