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第19号)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因工作需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信息技术主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户籍不限;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7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其中,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是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a座17楼(浙江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后面),咨询电话:0580-8612262。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8612262,监督电话:0580-8612203。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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