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8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安排及岗位需要,经学校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国际交流项目开展及国际学生事务管理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英语或非通用语 3.年龄要求: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其他要求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 具备一定的中英文公文写作能力 ● 具备跨文化交际或沟通能力 ● 有境外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按学校有关合同制员工工资待遇办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17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 (2)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奖状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辞职(解聘)证明; (3)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请应聘者需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530599023@qq.com。 (二)资格审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人事处复审合格后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 (三)面试与考察 1.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与考察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面试考察工作,并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考察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将按面试考察排列名次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考察后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http://oips.uoh.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彭老师 0873-3694865 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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