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体检、考核通知(第二批) |
内容 | 根据《2012年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 现将第二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以及体检、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 见附件一。 二、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 附件一中备注※考生为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2、体检时间 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6:30在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南华街699号)集合,时间半天。 3、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的规定。 4、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体检费用每人350元,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3)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事宜,请参阅《体检须知》(见附件二)。 5、其他问题 (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除特殊情况经招录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弃权的考生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并须本人签字。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 参加体检、考核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所在单位党组织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三)。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的院(系)党总支出具;往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就业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需人才服务中心同时出具相关证明。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无参与或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行为的证明。 3、填写《考生基本信息情况表》(见附件四) 4、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考生基本信息情况表》请务于8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mpqrsjgbk@163.com,邮件及附件均以考生姓名命名。其余材料务于8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需要调档的考生(档案不在本区管理)于8月17日到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调档函。 联系电话:0535-4281095 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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