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2021年景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景洪市公务员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公务员有序流动,根据《景洪市公务员调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西双版纳州内在编在岗并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条件及人数 详见《2021年景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以《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3.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调动,及曾受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的; 4.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报考勐旺乡、景讷乡岗位的,经用人单位考察,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照党政紧缺人才的程序办理调动。 (一)发布公告。公开选调公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将通过景洪市官方微信公众号“景洪发布”公布;选调环节其他通知由各选调单位相关网站或公众号发布(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报考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如实填写《景洪市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岗位的由本人到各选调单位现场报名,报乡镇岗位的由本人到景洪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309室)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需征得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印章。《报名表》未签署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未经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未加盖印章,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两证复印件各1份; 3.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渐变彩色照片3张; 5.个人信用报告1份;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选调单位将通知报考人员,并告知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以上程序开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公开选调职位实际,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考评分从高到低以每个公开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每个公开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景洪官方微信公众号“景洪发布”和各选调单位网站或公众号公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或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其他工作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选调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环节均须持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景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 ![]() 景洪市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uy5mjKtaNGtMyVCWs0UD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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