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下半年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
内容 | 根据省教育厅、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从9月下旬开始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三、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的人员,以及户籍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临海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并需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必须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取得普通话证书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外省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到台州市教育局1104办公室确认合格后,方可到我局认定机构办理);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原件和复印件,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二份申请表中各贴1张、现场确认时上交办证1张、体检时带1张贴于体检表中)。 五、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13年下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3、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4、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所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5、“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6、“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五、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 临海市高埠路2号 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四楼),85311962。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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