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面试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面试工作人员,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面试考生在面试封闭开始直至到面试,必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确有需要离开到卫生间的,须有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卫生间;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3、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4、参加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5、本次面试设阅题室,可阅题5分钟,阅题室提供专用草稿纸和笔,考生可在专用草稿纸上记录并可带入面试室,不得将其它任何物品带出阅题室。 6、严肃考试纪律。参加面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①未在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 ②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的; ③由他人代考的; ④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的; ⑤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⑥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7、考生面试结束待计分后,随后书面通知本人面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