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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3〕421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14人已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工程)师,4人具备高级城市规划(工程)师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3年10月30日起算。 通过名单如下: http://www.czhrss.gov.cn/html/czhrss/2014/FHHPIPBE_0108/33760.html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