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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富源县2012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内容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位考生: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富源县2012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规定,2012年富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已向社会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82名资格复审对象。现将富源县2012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资格复审的方式
    我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资格复审地点: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县职校五楼)。
    五、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务必于9月24日上午8:00准时到达县人才服务中心。
    六、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符合实施方案第八条第一款第1、2、3、4、5项加分条件的人选优先;若优先后成绩又相同,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相应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考生可通过查询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确定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须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七、资格复审监督:请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八、学历审验:请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审验
    九、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公示的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报名者自然情况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届时若有与资格复审要求不相符的报考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资格,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十、资格复审对象在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
    1、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
    ⑵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
    2、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加分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考生未被机关和国有企事单位录用为在编人员的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
    (2)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加分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考生未被机关和国有企事单位录用为在编人员的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
    十一、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2012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于2012年9月20日前,向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自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该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复审结束后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5、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及相关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将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6、请各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附:
    1、2012年富源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3、2012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doc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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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