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弥勒县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提高我县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的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红人通[2009]7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和红河州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西南大学公开招聘12名教育系统的紧缺人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弥勒县2010年教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年满十八周岁。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而处分期未满的。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4日。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3—68253513,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方法: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个人生活照片1张、自荐资料、报名表(考生可自行下载)。 4、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考生必须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初审、课堂讲课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的,则自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对所有报名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按招聘岗位名额的1:2确定人数),安排课堂讲课,课堂讲课时间另行通知。 3、按课堂讲课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的人数等额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 3、考生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报州人事局加盖同意引进的意见,便于考生毕业时所在院校派遣。 六、体检 拟录用考生毕业报到时,由县人事局安排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七、录用管理办法: 1、体检合格后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 并实行人事代理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 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1、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部门发出各种通知时,若联系不上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为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事业单位录用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弥勒县纪委监察部门举报。 3、本实施方案由弥勒县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873—6129786)。 弥勒县人事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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