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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市局对各区司法局报送2012年度的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初审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开展了考核和确定考核等次的工作。以下23家律师事务所拟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83053924 传真电话:83055219 公示7天:2013年5月29日-6月4日 附件:2012年度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考核拟“合格”名单(第三批)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szsf.gov.cn/www/webInfo.do?method=showInfoDetail&INFO_ID=699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