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安市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考调机关事业单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排名 根据《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察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报到和体检 2015年7月31日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及400元体检费准时到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号)报到,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体检结果公告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调公告相关规定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826-4852567。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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