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敦煌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确保城市面貌干净整洁,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喜迎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在我市召开,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公安局15名、交警大队20名、食药监局10名、消防大队6名、文广局5名、住建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中心)5名、环卫局5名、财政局(基本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中心)5名、工商局3名、市场管理局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我市城镇户口人员及复转军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敦煌市户籍。 (二)岗位条件及待遇 具体详见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报名点,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在敦煌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西域路309号、天润大酒店西侧)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现场提交),一寸近期彩照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核招聘小组负责。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核选拔 考核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或单独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核方式。 1.确定拟考核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考核。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出现过多或者过少情况时,可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 2.考核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考核招聘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 3.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组织(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按照考核成绩顺序依次替补),体检结果报考核招聘小组。 四、招聘录用 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录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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