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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招聘10名劳动保障协管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10名,主要在县人社局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实行全日制工作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工资及待遇 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为1020元/月(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为1760元/月),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本县城镇户口、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有计算机知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16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的均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4月22日至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县就业局大厅。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填写《长顺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经考核合格,即可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