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泰州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派遣至市纪委和市公安局巡防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 1.男性:本市2012年武警内卫退役士兵,中共党员; 2.女性:本市2011年和2012年退役士兵,中共党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清白。 (二)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受开除处分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报名、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联系电话:84916117。 4.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二寸同底色免冠彩色照片,以及立功嘉奖等相关资料,填写报名表时一式两份,并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初审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2.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1.5:1,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三)面试 1.报名与初审结束后,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按照优秀士兵、嘉奖、个人立功等档次给予相应的加分,其中个人荣获:一等功加3分,二等功加2.5分,三等功加2分,优秀士兵和嘉奖加1分,取最高档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3.将面试成绩与加分项汇总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进入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培训聘用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相关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基本工资1500元左右(不含五金),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另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考核奖励。 六、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监督电话:89181616(市纪委党廉室)。 七、联系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89181611(市纪委干教室),81168811(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指定网站:靖江人才网,http://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2013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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