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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选聘一批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区共选聘796名,其中南宁市选聘132名。 二、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 1.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3. 30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后出生)。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24时。详情请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2016年选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专栏,查看简章及有关要求。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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