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金新街道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新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安3名,勤杂工2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保安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勤杂工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负责但不仅限于办公区域打扫、食堂间操作等工作,会基本电脑操作、文印基础者优先。 聘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不足15年的,应提供聘用前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已参保年限与聘用入园后年限之和不得小于15年) 3.思想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0日-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金新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一(金乐街8号),联系电话:68358819。 3.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直接采用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参加街道办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用后,统一分配至相关社区教育中心或幼儿园工作。 金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