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温州市平阳县顺溪镇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 招聘编外人员2名,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心乡镇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1、顺溪社区工作人员:1名,男性,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2、新田社区工作人员:1名,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测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 1、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顺溪镇党群办(3005室),联系人:刘洪玉13958956286,陈如意13868862616。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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