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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9月26日至1998年9月26日期间出生)。应聘市卫计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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