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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二)考生在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28日。 (五)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5〕78号)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六)报考人员为农业户口身份的,聘用时须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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