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黔东南州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警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力量,有效推进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开展,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工作需要,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公安协警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岗位。 招聘人数:14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退伍军人(优先)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 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事业。 2、具有麻江户籍。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 4、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5、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和申请书。 3、报名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群众工作中心二楼)。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复印件(本人所在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56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10月9日至10月10日):由报名点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10月9日至10月10日):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面试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5日,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体检:2016年10月17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由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行集中食宿、统一管理。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1400元执行(含生活补助),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含个人和单位部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职能和职责 协助公安民警进行交通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交通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交通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麻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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