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浙江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浙江省气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区。该中心主要承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预警信息发布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该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大气科学类专业。 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资料投送方式。 资料投送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4日(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附近期二寸彩照1张),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可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国、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方式视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确定。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8倍的,先安排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初定2016年12月中旬),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人数在8倍以内的,直接安排面试。 面试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者不视为具备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以及岗位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入围末位遇有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另行淘汰)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mb.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0571—87074192;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7071809、87076819(陈博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10002 浙江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6年11月7日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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