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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遵义市湄潭县财政局招聘网络管理人员简章
内容
    随着网络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网络管理已成为单位部门重要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县局网络信息的时时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湄潭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名网络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县局内外网管理、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纵向、横向的网络信息连接等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大学专科计算机相关专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1名,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心从事网络工作。
    4、具有一定网络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人员。
    3、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5日(周末照常报名),上午8:30-12:OO,下午2:00-5:3O。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湄潭县财政局办公室(局机关大楼三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4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附原单位证明)。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考方案予以调整,方案调整后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考领导小组对照招考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知识、网络维护、会计电算化、数据库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二)面试
    1、根据计划招考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前三名进入面试。若遇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
    五、体检
    (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正确。在考察中发现有隐瞒、欺骗、作假等行为或经人举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递补聘用。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查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属实的为拟聘用人员。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服从分配,对逾期3天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九、工资待遇
    招考合格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每月按新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后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并由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肃纪律进行。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湄潭县财政局公开招考网络管理人员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2-24221964。
    湄潭县财政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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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4: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