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消防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办同意,坎门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巡查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吃苦耐劳,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2、玉环本地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身高在4050px以上,年龄在18至35周岁; 3、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7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坎门街道组织办(423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考核 考核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500米和100米负重跑。 2、笔试。笔试范围为消防安全相关知识。 3、面试。按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体能测试占2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先进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坎门街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方法进行政审。 在政审、录用阶段因报名条件复查不合格、政审结果不合格或因主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可在录用结束前,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有关说明 (一)工资待遇 消防巡查员福利待遇按坎门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二)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员工全部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由县人才机构与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 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