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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浔工商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人员(非在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常住人口居民,家住南浔镇区优先考虑; (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曾从事过文秘工作或者文秘专业毕业优先,年龄放宽3岁。 (三)具有工作经历2年以上,会熟练使用电脑。 (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五)身体健康(需凭专业机构体检证明)。 以上条件均要达到为合格对象。 二、工作单位: 南浔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科。从事文秘工作。 三、报名办法: (一)填写报名表一份; (二)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优先招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地点:南浔工商分局人事教育科(南浔镇同心路269号,联系电话:3019808、3019809)。 (四)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6月28止。报满为止。 三、录用办法: (一)审阅有关材料,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二)资格审查。包括证件查验和相关信息查询。 (三)体检及面试。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内月工资按湖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协商劳动工资待遇,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与湖州市雷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南浔工商分局 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