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公告 | ||||||||||||||||
内容 | 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8号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勤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的保密意识;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保卫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416房间)。 联系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0515—86662416 88192416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接受报名。 1.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①《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17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发放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⑤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2. 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 3.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技能操作和专业测试的方式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有关准考证领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如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2017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2410(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 0515-6860830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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