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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珠海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负责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南方派遣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人员(男3名、女3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服从工作分配; 6.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属当地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 4.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 5.经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被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有意者请于6月2日17:30分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hgjjzx@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方派遣人员”命名,例:张三应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方派遣人员)。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5日 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南方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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