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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档案转递 1.请在2016年9月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也可自带,报到当天交到各自学院)。在职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人事档案不需调入延边大学。 2.在职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和未调入人事档案的非在职研究生不得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 档案接收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邮编:133002) 档案接收单位:延边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接收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3-2733240 二、党组织关系迁转 研究生迁转党组织关系。由考生携带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当天交到所在学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按以下两种方式填写: 1.省内高校—延边大学党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写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2.其他考生—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写延边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报到时间、流程 具体请关注入取通知书和延边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平台、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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