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 一、招考指标 招考指标8名(其中女4名、男4名),街道将根据报名、考试等实际情况酌情核减。 二、招考条件 1、镇海区户籍; 2、热心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4、要求具有2年以上在农村(社区)或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本次采用公开招考方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3日—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蛟川街道办事处组织办412室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笔试及面试。考试由街道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不足60分的淘汰。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招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比例的,则按比例酌减招考人数。笔试分的40%和面试分的60%相加产生考试总分。 3、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4、考察。考察对象按招考人数,在体检合格者中按1:1比例确定,不合格者淘汰,在体检合格者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是否按顺序递补由蛟川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5、聘用和待遇。考察合格者,由街道统一分配岗位,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街道相关规定落实。 报考咨询电话:86306815(蛟川街道组织办) 联系人:张老师 中共镇海区蛟川街道工作委员会 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3日 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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