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金华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创业导师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促进创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根据《义乌市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义人社〔2017〕92号)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创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二)具备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和经营指导服务; (三)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服务工作。 二、选聘范围 创业导师主要从下列人员中选聘: 1.知名企业家、企业高管、中小企业创业成功人士或投资金融机构等专业人员;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3.熟悉工商、税务、财会、金融、法律、科技、人力资源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4.已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5.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创业导师工作职责及服务方式 (一)工作职责 1.主动承担对创业者的帮扶责任,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2.主动对接创业园区,积极为园区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3.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4.每年参与创业指导相关活动不少于3次; 5.保守所辅导创业企业的商业秘密。 (二)服务方式 1.项目论证:参加创业项目的评审及论证; 2.结对帮扶:与创业者结成对子,通过上门指导、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创业帮扶和指导工作; 3.培训授课:担任专题培训或讲座授课嘉宾,为创业者提供工商、税务、财务、金融、法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服务; 4.咨询诊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诊断; 5.政策调研:开展创业政策专题调研,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性建议; 6.其他活动:参加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其它创业相关活动。 四、选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填写《义乌市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成果证明等材料;市人力社保局按照专业、行业合理配置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后,颁发“义乌市创业导师”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创业导师名单和相关信息。 对在某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可通过发邀请函的形式,直接聘任。 五、其他 请于8月21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单位推荐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金松青、吝飞宏;联系电话:0579-85435264;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五楼就业局培训创业科。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附件:义乌市创业导师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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