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鞍山师范学院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体检公告 |
内容 | 2017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7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公告》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详见附件1。在读博士研究生的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获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后进行,本次体检工作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参加。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周五),考生于体检当日早8:00前到鞍山师范学院行政楼210房间集合。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费为498元。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工作结束后,将在鞍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师师范学院主页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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