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遴选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予以公告(附件1)。 二、体检人员。根据公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考试总成绩第一名为体检人员(附件2)。若因考生放弃体检或未能通过体检,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三、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5年9月10日早上8: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12室集中。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参加体检的人员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请体检人员带上近期半身免冠正面1寸彩照一张。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受检者当天早上空腹。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得到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联系人:何春 联系电话:(0826)2606769或15390179999 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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