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工业大学招聘辅导员岗位公告(2017年北京招聘会)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浙江工业大学决定于2017年11月18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的“2017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厅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活动特点,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边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办学地在浙江省的除外)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5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一:院系辅导员4名,拟设在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法学院,具体派驻院系由学校统筹安排。 岗位二: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人,要求应聘人员的民族为维吾尔族。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18年7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2018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8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超过35周岁; 4.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社团主要负责人(需开具等同于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的证明),团支部书书记、班长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 5.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四)优选条件 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单位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我校将结合下列优选条件(按顺序确定),优先列入面试对象: 1.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辅导员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曾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相当等级的学生干部; 3.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心理学,或有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证书; 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在校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新闻报道或文章。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017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17年11月18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举行。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招聘会开始至12:00结束。应聘人员应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请尽量提前填写,但也可现场索要),现场提交,并提供个人简历或学校就业推荐表。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招聘会现场进行初选、初面,初选、初面中“优先考虑”着重审查学习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 3.确定面试名单。根据优选条件,按1:3的比例控制各岗位初选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因现场招聘具有不确定性,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人数上限,招聘单位保留不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的权利。初选合格人数不足1:2时,招聘单位可酌情核减招聘人数。入围面试名单13:00前在单位招聘展位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面试时间现场招聘当日下午14:00。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采用双向交流和答辩方式,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工作综合知识和高校行政工作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对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等。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2名递补人选。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及递补人选将于7日内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实习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考核具体安排请查阅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通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到,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以上环节中,入围体检、考核对象的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或被认定为不宜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列入递补的人选,按照有关要求进入相应流程进行考核或公示,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zjut.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0571-8832014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20433(陈老师、蒋老师) 2017年11月6日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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