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梁宏燕同志(具体详见附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公示时间:2016年8月4日至8月1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广西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4C06室,邮政编码:537000) 监督电话: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52806803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4日 玉林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五)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毕业院校 |
照顾加分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岗位(250099001005) |
15125042520 |
梁宏燕 |
女 |
汉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0 |
127.9 |
67.6 |
19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