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招聘部分编制外岗位面试成绩及后续环节公告 |
内容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外岗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后续环节的公告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我院现已完成编制外7002岗、7004岗、7006岗、7010岗、7012岗、7014岗、7016岗、7020岗、7029岗至7040岗、7042岗至7044岗、7056岗至7058岗人员的网络面试考核工作,现将网络面试考核结果及后续考核环节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具体详见附件: 二、后续考核安排 (一)试工(含试工考核)安排 1、领取试工(含试工考核)通知单 (1)时间:2020年7月1日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门诊五楼组织人事科,凭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领取。 (3)联系人:刘老师温老师 2、试工(含试工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日-7月15日(两周) (2)地点:所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试工(含试工考核)内容构成 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4、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 试工(含试工考核)总成绩=科室考察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试工(含试工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含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含试工考核),视为放弃。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5、有关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试工考核人员均需在进入科室试工前三天之内,自行前往任一家三甲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七日内有效,结果为阴性者方能领取试工通知单及进入相关科室试工。 (2)试工期间需自行准备工作衣,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提前向科室和组织人事科提交请假单报备。 (二)心理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算进总成绩。 (三)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5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经医院党委会批准后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七、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95168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外工作人员面试成绩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0年6月28日 来源:http://www.xjmu.edu.cn/info/1061/8437.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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