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确保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抖音、“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的运营和推广,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负责检察宣传工作,主要负责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门户网站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二)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活动策划、图文影音编辑等,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 (三)负责策划并执行新媒体平台日常活动及跟踪维护,根据工作需要发送各种推文内容; (四)负责提高关注度和粉丝的活跃度,并及时与粉丝互动; (五)挖掘和分析网友使用习惯、及时掌握检察新闻热点,有效完成专题策划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检察宣传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图文影音编辑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策划方案,并能组织策划相关活动; (三)熟悉微信、微博、抖音及其他新媒体手段的建设和运营方式;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传媒、新闻、中文、广告相关专业优先(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五)有从事新媒体传播策划、编辑和文字工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待遇 聘用后按不低于3800元/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发放聘用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及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四、招聘程序相关说明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应聘人员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附上个人新媒体作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扫描版或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命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应聘+姓名”,电子邮箱:632940979@qq.com。有关材料扫描版和电子版仅作备查,报名者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操作测试的人员。 (三)操作测试。在7月下旬组织进行集中操作测试,操作测试内容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操作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操作测试成绩前六名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面试前,招录机关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接到通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2名考察对象。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考察和体检均合格才能录用。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本职位已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本院工作人员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操作测试及面试时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霞(17307743088,0774-2813516) 报名邮箱:632940979@qq.com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0日 附件: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110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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