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宣汉县2020年考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考核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 和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宣汉县招募的且在岗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2年服务期已满且目前仍在岗; (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本人愿意到我县乡镇缺编事业单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不在岗的; 6.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如实填写《宣汉县“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张贴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并提供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于2020年10月12日08:30-12:00交人社局601办公室。不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查验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向相关部门了解有无违法违纪、失信被执行等情况。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三)综合考核 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核招聘工作小组,深入到志愿者服务所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群众座谈、实地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在征求服务单位对志愿者的鉴定意见后撰写综合考核报告,并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查者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结论为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岗位。 (六)定岗 结合全县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提出招聘岗位意见:支医计划拟聘到乡镇卫生院,支农、扶贫计划拟聘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支教计划拟聘到乡镇学校。根据综合考核、岗位需求、所学专业等情况统筹确定拟聘单位及岗位。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完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等相关手续后到县人社局办理人员聘用、核定工资等事宜。 四、其他事项 (一)凡从“三支一扶”志愿者中经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或借出本单位。 (二)本公告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宣汉县“三支一扶”志愿者考核招聘报名表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1、宣汉县“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招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http://www.xuanhan.gov.cn/show/2020/10/10/629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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