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五名演员和两名业务推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演员5名 (二)业务推广人员2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6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793133140@qq.com,发送后请拨打电话0779-2023440确认。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我中心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职位(一)演员:1.专业要求:艺术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与教育、音乐与舞蹈学、舞蹈硕士(专业硕士)];2.中专及以上学历。 职位(二)业务推广人员:1.专业要求: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化创意与策划];2.性格外向、亲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3.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和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小凤:2023440/18807893896 电子邮箱:793133140@qq.com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解放路19号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 2021年6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bh.gxrc.com/Article/info/8a5961d4-d6d1-46ee-a9bc-a33e73c57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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