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六安市2016年上半年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68号)精神,现就我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一)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8个职业。 (二)全省统考: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50个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名称详见附件5。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13日(周六、周日除外)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 三、报名方式 全国统考的职业(工种):在校学生到所在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社会考生直接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全省统考的职业(工种):在校学生到所在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社会考生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 四、资格审查 全国统考的职业(工种)由市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全省统考的职业(工种)由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初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 五、报名材料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8),以及《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规定的相应学历证书、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应填写《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附件9)。 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数据完整的纸质报名汇总表和EXCEL电子报名汇总表各一份(附件10)。 六、报名地点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564-3376200 0564-3376029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保障大楼6楼616室 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0564-3359028 0564-3376027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技师学院实训楼二楼)。 七、有关要求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统一鉴定考试,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数据须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2、报名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上报资料,指导考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息核对,务必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以免考生信息错误影响考生正常考试。 3、申报职业(工种)名称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工种目录》规范填写。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工种)具体时间安排、考核方案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1、2、3、4、5、6、7。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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