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公告 | ||||||||||||||||||||||||
内容 | 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2021年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区禁毒专职社工缺乏问题,全面推进我区禁毒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7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志愿从事禁毒社工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诚信守法、爱岗敬业,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年龄18-35周岁(即1986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会操作电脑,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并体检合格,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163cm以上、女性身高152cm以上;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以及曾在辅警岗位被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地或居住地为本镇(街)的人员优先聘用。禁毒专职社工属于非在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在我区开展禁毒工作。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玉州区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岗位分配表》。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镇(街)岗位的到各镇(街)综治中心报名,报名区禁毒办岗位的到玉州区委政法委三楼禁毒办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南江街道综治中心,电话:0775-3885766 城西街道综治中心,电话:0775-2096080 名山街道综治中心,电话:0775-2366281 城北街道综治中心,电话:0775-2386429 仁厚镇综治中心,电话:0775-2288327 仁东镇综治中心,电话:0775-2288087 大塘镇综治中心,电话:0775-2195991 玉州区禁毒办,电话:0775-2820375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收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4.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原件验讫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现场如实填写《玉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高低、工作经验、计算机类专业、其它专业先后次序,经区或相关镇(街道)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8月下旬。面试公告在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玉州区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玉州区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张榜公布。 (三)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由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四)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州区政府门户网、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五)岗前培训 拟招聘对象由区禁毒办、区司法局实行岗前培训。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玉州区财政预算,每月工资3294.4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75-2815630 (玉州区纪委监委派驻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检查组)。 2.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咨询电话:0775-2820375 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 2021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lyz.gov.cn/xxgk/xxgkml/rsxx/klzp/t979160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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