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州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1名、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工作人员1名、州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8名,共10名。招聘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止2022年10月27日(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2年已经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以及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简章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黔西南州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同步进行发布:(http://www.qxn.gov.cn/zwgk/zfjg/zmzj-5135069/bmxx gkm1_5135072/)。 (二)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0月28日8:30至11月4日17:00期间登陆网址:/uploads/202504/03/index.html%ef%bc%89%e6%88%96%e9%bb%94%e8%a5%bf%e5%8d%97%e5%b7%9e%e4%ba%ba%e5%8a%9b%e8%b5%84%e6%ba%90%e5%b8%82%e5%9c%ba%e7%bd%91%e7%ab%99%ef%bc%88www.qxnrcfwzx0817 150 分钟,总分150 分。笔试内容:1、2、6 三个职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及公文写作、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3、4、5三个职位主要测试医疗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医疗卫生基础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上午9:00到11:3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index.html)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的所有职位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6)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对象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7)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9)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黔西南州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民政局页面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4.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体检时间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3.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index.html)或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qxnrcfwzx.com)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经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资格审核不符的报考者,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6.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西南州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index.html)或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qxnrcfwzx.com)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其他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3231989 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59-3114614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监督举报电话:0859-3248308(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员) 附件:1.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 3.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个人疫情防控申请表 黔西南州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黔西南州民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职位表 .xls 附件2.州民政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防疫方案.docx 附件3.黔西南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xls 黔西南州民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doc 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210/t20221019_767764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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