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红河学院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内容 | 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至17:30。 (二)复审地点 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电话通知复审人员。 (三)要求及材料 1.根据《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公告》,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工作。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 2.复审材料 (1)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高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翻译件; (4)报考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请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考生可在《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计划表.xlsx》(https://hrss.yn.gov.cn/html/2024/9/6/60201.html)查询] 三、其他要求 1.复审人员进校前请提前登录微信公众号“智慧红院”进行入校预约,预约审核部门为相应申报岗位所属学院或部门。 2.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事项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则需要提供《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见附件2)。 5.资格复审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uoh.edu.cn/)公布。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红河学院官方网站后续公告。 附件:1.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红河学院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https://www.uoh.edu.cn/info/1068/1428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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