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章程 |
| 内容 |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咸阳师范学院是陕西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 三、招生计划:学校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1、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校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指定考点公告。 2、报考考生符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校考要求。 3、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4、录取过程中使用校考成绩。 5、未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份使用统考成绩。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六、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七、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八、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 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网址: http://www.xysfxy.cn 招办邮箱:zsb@xync.edu.cn 咨询电话:029-3372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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