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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的岗位要求是09~11年毕业生 毕业的时候 如果有了工作单位 学校发的是报到证(蓝色) 如果没落实工作单位 发的是登记证(粉红) 现在公告里关于未就业证明的种类里 只有一个报到证 请问老师 登记证可不可以作为未就业证明?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 现在还没工作 但是已经被一家国企拟录用 8月才签合同 现在无人事合同 人事关系依旧在人才服务中心 请问老师 这样的情况 7月内的资格复审 还用不用开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还是提供未就业证明就行? 谢谢老师。 回复:就业登记证就可以用作未就业证明的。还未正式签订合同录用,也没有交人事关系等,则不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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