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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杨军等32名同志符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录用条件,同意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请录用人员于2011年7月29日前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资格。 附件:眉山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第二批名单 一、市级部门(公务员1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杨 军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 二、东坡区(10人) (一)公务员(7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史建萍 土地乡人民政府 严岳 土地乡人民政府 张娟 金花乡人民政府 赵祠 富牛镇人民政府 李书伟 思蒙镇人民政府 席四维 秦家镇人民政府 冯滢莹 秦家镇人民政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3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廖智慧 东坡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张爽 东坡区招商引资二局 张钰 东坡区旅游执法大队 三、彭山县(公务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刘颖 彭山县司法局 李浩 彭山县司法局 四、洪雅县 (11人) (一)公务员(6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刘嘉 余坪镇人民政府 李 敏 汉王乡人民政府 王典 汉王乡人民政府 孙 思 中山乡人民政府 袁 丁 洪雅县司法局 徐 睿 洪雅县森林公安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5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余林雨 洪雅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赵丽红 洪雅县卫生执法监督所 张 鑫 洪雅县卫生执法监督所 辜信杰 洪雅县卫生执法监督所 胡艳梅 洪雅县环境监察大队 五、丹棱县(4人) (一)公务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袁欣倩 丹棱县司法局 石 俊 丹棱县司法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潘国荣 丹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王宇 丹棱县票据管理中心 六、青神县(4人) (一)公务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李琴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 江涛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张干 青神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左磊 青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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