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元法院2012年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 ||||||||||||||||||||||||||||||||||||||||||||||||||||||||||||||||||||||||||||||||||||||||||||||||||||||||||||||||||||||||||||||||||||||||||||||||||||||||||||||||||||||||||||||||||||||||||||||||||||
内容 |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2年全市法院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的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按照上述原则,共48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2012年全市法院系统 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定于2011年12月20-12月22日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进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未尽事宜,请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839-3222704 联系人:温开雪 袁伟豪 特此公告 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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